2019年8月14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卢沟桥路常阳永清城2栋2单元30层房产、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房产;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紫荆路118号7套房产及土地;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金燕·虹景新都二期22栋2单元15层1号房产;某农贸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0号中介机构:湖北中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苗木价款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在某国际酒店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司法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