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原告位于蔡甸区蔡甸街宋湾村的16栋建筑物,建然面积2643.0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蔡字第200900713号。申请对2009年至2017年期间,位于蔡甸街宋湾村建筑物租金的基价进行评估鉴定 2、原告位于蔡甸区蔡甸街宋湾村土地,地类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4227.2平方米,国有士地使用权证号为:蔡国用(2011)第5241号,申请对2009年至2017年期间,位于蔡甸街宋湾村土地租金的基价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房产土地综合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3号
中介机构: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