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汉阳区永安堂172号昌南花园D栋1单元1层2室(建筑面积84.77平方米)的房屋中1.因漏水原因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2.因上述房屋漏水导致无法出租需对其产生的每月租金损失进行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0号中介机构: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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