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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院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择优评选出三家社会中介机构,分别为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现需进行摇号选择1名主选管理人,2名备选管理人
发布日期: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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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本院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择优评选出三家社会中介机构,分别为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现需进行摇号选择1名主选管理人,2名备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选14号
中介机构: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13号
中介机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16号
中介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