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江汉区民权路2,4,6,8,10号第19栋A单元13楼2号房屋(建筑面积72.66平方米)的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25号中介机构: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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