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坐落于武汉市江汉区塔子湖组团I地块三栋10层4号房屋(建筑面积139.46平方米)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2、对位于星汇君泊地下室-1-M227、-1-M228两个车位的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7号中介机构:湖北兴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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