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5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厂房中添附项目造价进行鉴定:1、四个水箱,水电气管道,排水沟及管道造价;2,两个遮阳棚造价;3、二楼整层鉴定要求 地坪和基建造价;4、会议室板房,二楼、五楼卫生间板房造价;5、电缆外部走线(从总配电房到厂房内)造价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0号中介机构: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某公司申请鉴定:对于双方合同包干价约定之外的新增工程量进行鉴定以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原告方未施工的部分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龙江庭苑8栋的工程量【1、4楼以下砌体(不含砖体);2、内外墙粉刷;3、2层以下顽强瓷砖;4、室内地坪;5、内墙涂料;6、外墙保温、屋内保温;7、防水工程;8、防电工程;9、避雷工程;10、伸缩缝;11、一层内会模土方;1 烟道部分施工】的造价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