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两幅壁画(“黄河母亲”、“八马财神”)画作实际成本价值进行鉴定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7号中介机构:湖北正量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故该所不参加本案摇号)中摇号选择1名清算组或担任清算组成员
下一篇:对1、武汉市江岸区江岸路12号18栋601室;新洲区邾城街章林路9号房屋;新洲区邾城街92-14号三单元二楼西(原乡镇企业局)两室半一厅房屋;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街民生里80号西(原三华公司)两室半两厅房屋;新洲区邾城街民生里94号对门一楼两室半一厅房屋;新洲区邾城街民生里80号东(原三华汽车租赁)二楼西侧两室半两厅房屋、一楼六间门面;共计房屋六套。车辆26两上述房屋及车辆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