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本院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择优评选出三家社会中介机构,现需进行摇号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1名备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主选1号中介机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摇出球号:备选16号中介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对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内的律师事务所中和破产清算服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百思得律师事务所除外)
下一篇: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2012年至2013年间的双方往来销售、付款等账目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