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根据武汉市中院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故该所不参加本案摇号)中摇号选择1名担任破产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23号中介机构: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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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对本案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经过首轮竞争,择优从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3名依次备选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