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佳阳新城港都3、4栋3号楼2单元33层1号(建面积121.69m²、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含相应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1号中介机构:湖北众联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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