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律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服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清算组成员),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清算组成员)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主选11号中介机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摇出球号:备选21号中介机构: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摇出球号:备选20号中介机构: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对鄂A9DE90号车辆损失进行重新鉴定
下一篇:对采取摇号方式在律师事务所中选任管理人(1家作为本案管理人,2家作为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