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根据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50号生物质锅炉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土建工程(含某公司所做的给排水)及钢结构工程(含防火漆)分别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时如需以前述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的,则某公司提交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作为依据出具鉴定意见,再以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交的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关于钢结构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土建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依据出具鉴定意见),以确认相应工程价款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