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一、某酒店有限公司从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承租期间,对某大厦招待所升级改造的残值部分进行评估,截止到2016年1月1日;二、某酒店有限公司从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承租期间,对某大厦招待所增加的设施设备残值进行评估,截止到2016年1月1日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7号中介机构: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申请事项如下:以2020年4月17日为评估据准日,对申请人持有的被申请人股权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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