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申请人要对其租赁的位于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城市合伙人大厦裙楼第一层1-B25号房屋已装修部分的价值损失进行鉴定;2.申请人要求对其租赁的位于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城市合伙人大厦裙楼第一层1-B26号房屋已装修部分的价值损失进行鉴定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0号中介机构: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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