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文昌大道以东龙城华庭瀚华园第三栋2单元3层3室房地产(建筑面积150.16m²、土地使用权面积23.42m²)的市场价值(含相应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2号中介机构:武汉岸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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