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村江郡华府7栋2单元13层3室房屋进行评估。 (房屋所有权证号:夏2015007544号)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6号中介机构: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某人占用武汉市乌金农场位于汉南区兴四路至纱帽污水厂临马影河区域地块的四至范围及占用土地面积进行勘验测量
下一篇:对当事人名下共有登记的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梅南山居D20栋1单元1层1室房屋进行评估。 (不动产权证号:夏2016004767-1号、共有权证号:夏2016004767-2号;建筑面积为:91.4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