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就受托销售的医疗产品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回购款13258806.15元及相应利息、补偿金694159.8元。现被告提出申请:1、对库存总量(明细)及总金额进行 (拍卖) 审计:2、对库存商品中有争议部分的总量(明细)及总金额进行审计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4号中介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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