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6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在2019年9月、10、11、12月、2020年1月等五个月的月度工作量为基础依据,通其在疫情发生后的2020年2、3、4月的月度工作量进行对比,并就工作量减少程度或百分比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3号中介机构:湖北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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