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南湖瑶苑21栋2单元4层1室房屋一套进行评估(权证号:武房权证市直字第2007004360号)。 2、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南湖大道48号芷岸龙庭10栋2单元12层1室房屋一套进行评估。(权证号: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14145号)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8号
中介机构:湖北日晟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