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所共有的(按份共有,各占50%份额)坐落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龙尾路2号福兴花园B栋二单元606房屋及装修部分的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5号中介机构:湖北江南房地产资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孝感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等13套房产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
下一篇: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街王家湾澜花语岸11栋8层19室房屋(含室内装修、室内家具家电)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