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夏区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因被申请强制清算的三公司为关联企业,故(2020)鄂0115强清2号、(2020)鄂0115强清3号、(2020)鄂0115强清4号三案仅摇号选择一名管理人组成清算组。特委托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律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服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选49号
中介机构:湖北长江产权流动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摇出球号:备选45号
中介机构:湖北聚力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39号
中介机构: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