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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湖壹号小区200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全部公共收益(包括临时停车费、租车位费、快递柜使用收益、公区广告收益包括电梯平面镜框广告、LED电子屏多媒体广告等)款项数额进行司法审计。目的用于确认200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小区公共收益。
发布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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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东湖壹号小区200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全部公共收益(包括临时停车费、租车位费、快递柜使用收益、公区广告收益包括电梯平面镜框广告、LED电子屏多媒体广告等)款项数额进行司法审计。目的用于确认200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小区公共收益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武汉康力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