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2013年11月27日受让某股份时,汉龙公司的净资产、某公司的股权对价及某人的对价支付情况。2、2013年至2018年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2013年至2018年某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进出情况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9号中介机构: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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