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新春村的华南集团金桥庭院2、4、6、8、9、10、12、14、16号楼大堂、电梯前、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瓷砖数量及价格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1号中介机构:武汉中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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