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坐落于武汉市江汉区南航小区22栋2单元6层1室房屋婚后增值部分进行评估(建筑面积73.54平方米)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8号中介机构:湖北银厦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与原告房屋同地段、同类型房屋自2018年1月起至2021年1月的租金市场价格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平江西路2号房产(土地使用面积不详)、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兴路70号龙王庙商贸广场C栋1层A12的房产(土地使用面积不详)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司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