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依据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对双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2、依据竣工图纸、工程实际施工量,对原告武汉泓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增加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3号中介机构:天宇中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对案涉费用金额按2015年定额进行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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