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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求对双方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的账目进行审计
发布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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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要求对双方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的账目进行审计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1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砺大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