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前期本院已经委托某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房屋安全及损害情况鉴定,该鉴定公司作出房屋受损原因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涉案房屋地下室及首层墙体及地面受损原因主要原因为被告地铁基础施工所致,现根据原告申请,对涉案房屋受损的修复方案及全部修复费用委托进行鉴定,其中费用包括:1.房屋的结构加固修复费用(请注明首层墙体及地面的修复费用);2.房屋设备设施、装修拆除及恢复费用。3.房屋基础及地下室加固修复费用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湖北建科结构加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