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71号(加油站)的房产及项下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2264.56平方米,土地面积:2703.15平方米,其中两处无证建筑)进行房地产,资产评估。2.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康怡花园2栋1单元夹层1室,1单元夹层2室,2栋2层5室,2栋2层6号商网,2栋1层12号,2栋1层13号商网,进行房地产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武汉弘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