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要求对被告名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332号洪山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K11地块13号楼2单元8层804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5324号)在2020年3月28日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5号中介机构:湖北中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保证人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园新村8栋402房屋的价值予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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