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红卫村10号1号楼1单元18层101号房屋一套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9号中介机构:武汉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当事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藏龙大道万豪水岸枫林27/28栋-1层车库46室、47室进行评估。(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9728、0018386号)
下一篇:对当事人名下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城区古城大道中顺新天地商住小区1栋1单元15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孝昌房权证昌房字第00028982号)的房屋予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