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湖北省人民医院东院及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机房工程中“病房楼安保机房建设项目、病房楼电话机房建设项目、病房楼网络机房建设项目”工程中由原告武汉品铸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湖北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合同编号为HT20140003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和合同编号为HT20180005的《合同补充协议书》项下自2014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止的租赁物应付租金数额、已付租金数额及未返还租赁物数量进行审计。
下一篇:对当事人所施工的帝斯曼国际中心1#楼室内装修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人工和辅材费用),对C1-C4工程灯具及其他项目中的第九项和第十项即综合穿线布管和给排水管道系统的主材、进行司法鉴定。范围当事人签订的《劳务队长承包管理合同》范围内帝斯曼国际中心1#楼精装西单元12-43层(设备层除外)含过道及电梯厅水电单项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洁具及开关面板、灯具的安装;给排水、强弱电管材及电线材料等和项目变更增加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