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6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被告任柯达申请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号南国·花郡6栋2单元7层3室房屋现价值(即2021年7月房屋价值)进行房地产评估;2.被告任柯达申请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号南国·花郡6栋2单元7层3室房屋2016年8月20日的房屋价值进行房地产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8号
中介机构:湖北日晟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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