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本案采取摇号指定管理人,现需从律师事务所中进行摇号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2名备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选:20号 中介机构: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31号 中介机构: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18号 中介机构: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对房屋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康怡花园1栋房屋“外地面与主体墙有分离、下陷”和“房屋原外地面沉降、首层地面有下陷损坏”的修复范围、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对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律师事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