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要求对本案所涉房屋即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80号5栋3单元401室(建筑面积为62.24平方米)的现有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7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屋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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