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对张标的两台运营车辆的停运损失进行评估,其中车牌号为鄂ALC738车辆停运时间为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6月7日,车牌号为鄂AMM731车辆停运时间为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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