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车辆一台(型号:雷克萨斯NX2001987CC轻型)及车辆一台(型号:玛莎拉蒂ZAMSS57E)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及标的物图片制作光盘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7号 中介机构:湖北永和明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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