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洪山区东方红村S2栋/单元1-2层B11室证号为洪100825377号房地产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新福茂.中央广场/栋/单元1层(1-1)号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下一篇:对1.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9号海赋江城二期9栋2单元5层2室房屋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今的房屋增值部分及现有装修残值进行评估;2.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二路与兴业路交汇处瑞景天成3栋7层4室房屋现有市场价值及现有装修残值进行评估;3.对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富贵花园二期5栋101室的房屋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今的房屋增值部分及现有装修残值进行评估;4.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9号海赋江城二期项目地下停车场689号车位20年使用权的现有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