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某公司于2014年8月6曰与当事人签订的2份《脚手架劳务分包合同》项下脚手架分包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在450天内的总金额分别进行鉴定;2、对某建筑物资设备租赁站与当事人签订的编号为 HT20140003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和编号为 HT20180005的《合同补充协议书》项下租赁设备在450天内的租金总额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8号
中介机构: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