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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陕 AAG36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因2020年12月23日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鉴定。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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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陕 AAG36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因2020年12月23日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7号

中介机构:湖北衡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