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西湖区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本院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从律师事务所中机构中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2名依次被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选:30号 中介机构: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11号 中介机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37号 中介机构: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请求对封存于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险箱内的1647千克黄金的质量是否为Au999.9足金黄金、及重量进行鉴定。
下一篇:本院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现需从律师事务所中进行摇号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2名被选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