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同心村壹品莲花C区3号楼2单元6层7号房屋在2021年10月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9号 中介机构: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一篇:请求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单位与涉案房屋相同地段的“汉正街东富商城D栋一层10号”(建筑面积71.32平方米)房屋的每平方米的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1.对位于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129-1131号长江大酒店主楼(建筑面积:15363.86平米)评估;2.对位于武汉市桥口区解放大道361号长江大酒店主楼(建筑面积:12701.26平米)评估;对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武汉市长江大酒店综合楼1至3层(建筑面积:944.94平米)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