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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从初选三家中介机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
发布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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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洲区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本院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从初选三家中介机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选:1号
中介机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29号
中介机构: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33号
中介机构: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