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4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销售的容量为 20KG的白桶装氨基酸(营养液)、白桶装氨基酸(钙加镁)白桶装氨基酸(金色)、高聚合氨基酸营养液(1000g/瓶)、高聚合氨基酸营养液(50g/瓶)共5种产品质量(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NY1429-2010号标准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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