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江岸区后湖大道11号汉☐城市广场五期21号 楼1单元19层2室的房屋[建筑面积:88.66 m²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武汉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蔬菜加工园办公楼1-3层,车间1层等房地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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