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梅南山居B9栋3-4层4室顶楼加盖的阳光房的建造成本(含装修)评估鉴定及市场价值。(不动产权证号: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3423号)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本惟识(湖北)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涉案房屋内安装的“地暖、中央空调如具体功能未实现,则申请对地暖及中央空调的改造费用进行评估;如新风系统、空调副主机的安装不符合相关安装标准,则申请对未预留新风的系统安装、开关面板线路而导致的室内改造费用以及对未预留空调副主机机箱而导致的户外改造费用”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涉案房屋内安装的“地暖、中央空调的具体功能是否实现”以及“新风系统、空调副主机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安装标准”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