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鄂ARH733的重型自卸货车于2020年6月2日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重新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4号
中介机构:浙江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松涛苑c区2幢2层8室房屋因漏水造成的申请人店面装修损失、室内家具、家电损失、水浸待销售商品服装损失进行鉴定。
下一篇:1.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28号(保利.大都会三区) 2栋2单元29层1号房房屋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包括入门厅、餐厅、客厅、厨房的天花板及吊顶,玄关、木门与门套、酒柜、强弱电箱及电线,防盗门)及维修期限进行评估;2.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28号(保利.大都会三区) 2栋2单元30层1号房房屋因楼板被打穿所需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时间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