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永安大道以东阳光丽景2栋3单元1层01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82.99平方米】及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以南金燕·虹景新都(三期)27栋1单元12层2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89.88平方米】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5号 中介机构:武汉金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汉南区东荆街乌金农场清江大队武汉碧桂园三期(峰景)4栋1单元6层2室的房屋价值,依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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