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本案采用摇号指定管理人,从律所管理人中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选:19号 中介机构: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9号 中介机构: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摇出球号:备选:30号 中介机构: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从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破产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
下一篇:对位于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长江路421.85平方米房地产及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长江路工业房地产进行评估